申请饭店(餐饮服务类)食品经营许可证,需根据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及地方实施细则提交以下材料。以下是核心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:
? 一、基础身份与资格证明
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申请书
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(个体工商户由负责人签字)。
营业执照复印件
主体名称需与申请书一致,已实现网上核验的地区可不提供(但需现场核验)。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
委托他人办理时,还需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? 二、经营场所与设施文件
经营场所图纸(需A4纸打印并标注细节)
方位图:标明饭店周边环境及主要参照物。
内部平面布局图:标注厨房、就餐区、仓储区等区域的长宽尺寸(单位:米),注明墙面、地面材质(如瓷砖、不锈钢),并展示洗手、消毒、防蝇防鼠等设备位置。
加工流程图:从原料处理到供餐的全流程示意图。
外设仓库信息(如有)
提供仓库地址、面积、贮存条件及设施清单。
? 三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
需提交制度目录清单及具体内容(部分需单独成文):
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(含健康证复印件)。
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。
食品贮存、加工操作规范(如粗加工、烹调、备餐规程)。
餐饮具清洗消毒、废弃物处置制度。
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。
注:健康证需为有效期内的正本复印件,覆盖所有接触食品的员工。
⚠️ 四、特殊情形附加材料
自酿酒类: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酒品安全合格报告。
自动售货设备:提交设备合格证明、放置地点及风险管控方案。
网络经营:提供具备网站/APP登录功能的设备说明(如平板电脑)。
集体用餐配送:需设置检验室或提交委托检验协议。
? 五、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
办理地点:饭店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。
流程简示:
提交材料 → 窗口受理(5日内补正) → 现场核查(10个工作日内) → 发证(总计约20个工作日)。材料规范:
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/复印,逐页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图纸需与现场实际布局一致,否则核查不通过。
重要提醒:若经营条件变化(如迁址、扩建),需在10日内申请变更许可;许可证有效期5年,届满前30日需申请延续。